十條一定不要做的事!
1.不在大庭廣眾面前吵
很顯然人都是很愛面子的,
在大庭廣眾面前吵是最沒有智慧 的。
當你在大庭廣眾面前這樣吵的時候,
其實不僅沒有辦法挽回 你的婚姻,
只會加速你的婚姻的毀滅。
在大庭廣眾面前吵的 時候,
已經沒有為對方留了餘地。
這事情原來可以 在私底下解決的,
在大庭廣眾面前把它抖出來,
他失去了面 子時,
他還要保持什麼理智呢?
2.不在兒女面前吵
小孩子不知道為什麼父母會有這種問題,
爭吵也給小孩子很 大的傷害,
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我們本來是給小孩子做一個 很好的身教的父母,
結果在他面前吵架大喊大叫,讓孩子很 沒有安全感,
孩子就很不想住在這個家裡,覺得這個家沒有 安寧,
當孩子如果漸漸長大的時候,他們巴不得越快離開這 個家,
離開家就不想回家,往往會影響下一代,他們家庭經 常會這樣。
做父母的在這一方面要懂得自我節制一些,應該 自我克制,
如何私底下來處理彼此之間的衝突。
3.不在對方氣頭上吵
自己 也沒有辦法表達清楚自己的意見。
一個人在憤怒的時候,耳 朵是關起來的,嘴巴是張開的。
兩個人的關係能不能突破和 成長,
跟兩個人生命上的成熟度和靈性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 兩個人都不成熟的話,他們就會用很衝動的方法去處理問題 。
4.吵架不翻舊賬
夫妻的關 係就會簡單很多,就事論事,
只講當前這件事情。
如果你把 十幾二十幾年前的事情翻出來來吵,
永遠吵不完的架,過去 的事情能夠原諒和忘記。
5.不攻擊對方父母親人
本來爭執的是一件小事情,結果搬舊帳,把對方的父母或 親人引進來,
導致吵架越鬧越大,特別是涉及金錢 有關的東西的時候。
6.不以偏蓋全
、
我們常聽到“你總是這樣,你老是這樣!” 、
“你從來不那樣,你從來不那樣”……你可以提醒,
但不 要拿起特例當定例,
不要把一件單獨的特定的事項當作永遠 不變的事實。
其實作妻子的,可以用例外一種方式提醒他:
不要以偏蓋 全,多鼓勵。
7.不揭對方的傷疤
若我們用理智去思想一下,
我們夫妻間的感情就是要能夠接 受對方。
對方成長的環境等天生如此都是無法改變的,
為什 麼每次都去揭傷疤呢?
我們能夠將這不能改變的事 實用更積極的方式鼓勵,
不是會更好嗎?
8.不以大聲取勝
吵架不以大聲 來取勝,大聲的時候根本聽不清楚講什麼。
吵架就是彼此溝 通的一種方式,當你太大聲的時候,
對方根本不清楚你在表 達什麼。
聖經上說:“言語暴戾,觸動怒氣”,大聲只會讓 火氣上升。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所以不要以聲音來取勝 ,
也不要用冷戰來取勝。
9.絕不動手
如果一對夫妻到了動手的地步的話,
這對夫妻就到了很危險 的地步了,
因為動手打人的傷害是很難傷癒的。
動手是絕對 不可以的,不管怎樣衝動都要克制自己的情緒。
如果局面真 的到無法控制的地步的時候,
一方就先離開一下,讓事情能 靜下來。
萬一有這樣的情形發生,一定不要發生第二次。
另 一方也不要去翻舊賬,願意去饒恕,
彼此 之間的關係還是可以很好的。
10.絕不提離婚。
但如果能在 吵架的時候不提離婚的話,
雙方還會留有餘地,一旦這話講 出,餘地都沒有了。
在婚姻家庭關係中,離婚再結婚的離婚 率更高。
一方說出離婚的時候,對另 一方心理的傷害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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